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2月30日10时至2014年12月31日10时(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上杭县二环路企业总部小区1505号住宅套房。该房土地使用权人为苏*英,地号为4-434-A82;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用途:办公、住宅综合用地,终止日期:2055年7月5日,使用权面积为16.34㎡.四至:北与道路相邻;南与开发地相邻;西与开发地相邻;东与福建省上杭县汀江水利有限公司相邻。
建筑物整体为地下一层,地上十六层框架结构,地下一层为车位,地上一层为店面,二、三层为办公用房,四层及以上为住宅套房,南北朝向,其建成于2010年,外墙为方砖饰面,铝合金窗。拍卖对象位于第十五层跃十六层,建筑面积248.76㎡,为跃式住宅,每层层高均为2.9米,十五层户型为三房二厅一厨二卫一阳台,十六层户型为二房二厅二卫一阳台一露台,两层为可独立使用的两套房,但十六层电梯未通达,需从公共楼梯出入,室内均为毛坯,水电已入户。
该房所有权人及土地使用权人均为苏*英,已取得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已抵押,已查封,已冻结。原房屋产权人应承担的相关税费为人民币87500元,竞拍人竞拍成功后应承担此费用。
起拍价:1145400元(评估价1232900元),保证金:1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上杭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12月22日起至2014年12月26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月7日17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上杭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909051001001000002319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8059795013
监督电话:0597-3851513
联系地址: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上杭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