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6月6日10时至2023年6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6号九州通大厦7层办公12室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阳2015008729)
起拍价:48620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详情请见标的物调查表,请意向竞买人参与拍卖前,务必详细阅读拍卖公告、须知以及标的物调查表,并咨询法院以及相关部门了解标的物详情,产权证问题、过户问题及税费等问题以不动产答复为准,参拍则视为默认标的物现状,标的物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责任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2023年6月1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委托司辅机构湖北正丰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熊经理:13908685887)。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物上如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法律途径处理。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无合法事由占用拍卖标的物造成不能交付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标的物被人占有使用的合法性、是否存在租赁情况须竞买人自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租赁争议、装修争议及不能交付使用等法律风险。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或办理竞买委托手续,请于2023年6月1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6月17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华容支行,账号:955885181100034803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看样电话:13908685887(熊经理)
法院咨询电话:027-53080647
监督电话:0711-3590118
联系地址: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