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2014年10月29日(星期三)上午10时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拍卖厅公开拍卖:何作铭、何作汉名下的址在石狮市二环路东侧金汇花园二期B宗地2号楼01、02、03A、03B、04A、04B、05A、05B、06A、201、202、301、302、401、402、501、502、601、602号办公楼店面住房等房地产,总建筑面积约2180.46平方米,起拍价1346.2299万元。
另委托人通知:拍卖标的的相关当事人和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经通知不到场的,不影响拍卖;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以上拍卖标的拍卖公告信息可登陆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
欲参加竞买者请于2014年10月28日下午5时前向我公司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及保证金转账凭证,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1号标的250万元,2号标的200万元。【注:保证金指定账号:13-510701040001360,户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泉州丰泽支行营业厅;保证金必须于2014年10月27日下午5时前到账,汇款时须注明用途为拍卖保证金及该标的执行案号:1号标的(2014)泉执行字第175号、2号标的(2013)泉执行字第504号。】
看样时间:2014年10月21日- 22日
联系电话:0595-22111590、15396666979、13599156655
法院监督电话:0595-22139771
地址:泉州市丰泽街东段香江花苑14层
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