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阳光国际广场办公房拍卖
发布: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3-3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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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3月31日10时起至2017年4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颜伟斌址于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阳光国际广场5#楼221号写字楼。
起拍价:42.376万元;保证金: 4.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17年3月17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4月7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洛江支行,账号:13-51140104000922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5-22631127、22632102,监督电话0595-22636058
联系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