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镇江市丁卯桥路230号恒华苑12幢201室,设计用途,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251.24平方米,评估价值1160.21万元,房产产权证号:90039440。土地证号:丹国用(2010)第8965号,建筑结构:钢混结构。总层数6层,标的所在层数为2层。本次拍卖起拍价为742.536万元,保证金38万元。
二、拍卖时间:2014年9月19日10时至2014年9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三、咨询、展示时间:自2014年9月3日起至2014年9月18日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展示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有意者可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标的物的共有人、担保物权人、承租人等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4年9月14日16时之前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咨询电话:0511-85319184 85319195(张法官)。
监督电话:0511-85319215。
联系地址:镇江市解放路21号,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