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第二拍)
受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8月25日上午10时在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91号沈阳三隆中天酒店三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中路1号B栋的三处写字间,
二、展示时间、地点:
展示时间为即日起至2014年8月22日,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
三、咨询竞买登记:
有意向竞买者请于2014年8月22日16时前交纳参拍保证金26万元,参拍保证金必须直接汇入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收款户名: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0706009929100001326;开户行:工商银行本溪鑫丰支行;汇款单请注明:拍卖(2014)0014号]。竞买人凭交纳保证金的相关凭证,携合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2014年8月22日16时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报名登记: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基隆路19号 电话:024-23857117 (孙经理)
注:1、此公告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发布
2、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竞买人应自行核实、查验、确认标的实物及存在的瑕疵及隐含风险,委托人及拍 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如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竞买人不得向委托人和拍卖人主张除退还保证金本金之外的其他任何权利。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4-43669955
此公告同时刊登于《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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