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佛山市中级法院委托,定于2月11日上午10:00时在禅城区魁奇二路51号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4号审判庭举行2014年第3期拍卖会,公开拍卖如下标的:
1.禅城区佛山发展大厦第五层(5字楼)37号车位(证明书号200602007)。建筑面积:51.37㎡,参考价:120114.4元,保证金:1.2万元;
2.禅城区佛山发展大厦第五层(5字楼)38号车位(证明书号200602001)。建筑面积:51.37㎡,参考价:120114.4元,保证金:1.2万元;
3.禅城区华远东路13号第三十一层(33字楼)D室(证明书号200602006)。建筑面积:163.82㎡,参考价:1140449.6元,保证金:11.4万元;
4.禅城区华远东路13号第三十一层(33字楼)A、FG、H、I、J、K号单元(证明号200602002)。建筑面积:679.01㎡,参考价:4457564.8元,保证金:44.5万元;
5.禅城区华远东路13号第三十一层(33字楼)B室(证明书号200602003)。建筑面积:163.82㎡,参考价:1134813.6元,保证金:11.3万元;
6.禅城区华远东路13号第三十一层(33字楼)C室(证明书号200602004)。建筑面积:124.15㎡,参考价:868454.4元,保证金:8.6万元;
7.禅城区华远东路13号第三十一层(33字楼)E室(证明书号200602005)。建筑面积:169.88㎡,参考价:1176792.8元,保证金:11.7万元;
以上标的的执行案号(2000)佛中法执字第309号恢字1号,承办人电话:82630429。保证金须于2月10日上午12:00 前汇入法院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账号:11009430734802,名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平安银行佛山城南支行】。(保证金应以银行划转方式逐笔存入上述保证金专用帐户,保证金汇款凭证上需注明执行案号)。
以上标的按现状拍卖,有意竞买者,个人凭身份证,企业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和汇款凭证于2月10 日上午12:00 前亲到我司办理相关竞买手续(逾期不予确认竞买资格)。退还保证金时按原缴款账户、姓名退还。标的展示日期: 1月27日28日
佛山市中级法院监督电话:82630433
广东鼎盛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顺德区大良环市北路兴业大厦305室
电话:22283192 传真:2226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