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保利水城公馆德苑办公房拍卖
发布: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1-16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史宏成
关注: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将在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灯湖西路20号保利水城公馆德苑203房。权利证号:0200465142;建筑面积211.59㎡;用途:商业、金融和信息用房;登记时间:2014-2-28;使用期限:2045-08-24。本院郑重承诺:成交标的,负责交付。
起拍价人民币1923670元,保证金人民币192367元,加价幅度人民币9000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标的按现状拍卖,未注明或注明不清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单家独户住宅,有意参与拍卖者可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看外围,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0757-83128159、0757-82901743。
咨询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联系电话400-822-2870。
三、竞价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为限购地区不动产请自行确定是否具有相关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联名竞买,可委托代理人或联名竞买人其中一人作为代理人(代理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一同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联系电话:0757-83128159、0757-82901743),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保证金及款项缴纳
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释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七、其他事项
(一)执行所依据的文书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粤06民终4420号及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粤0604民初11062号。
(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三)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约三十个工作日)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或拨打12366查询税费相关问题。本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向以下银行咨询,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由各银行负责审查。若申请拍卖贷款的,请于拍卖成交前,将银行出具的《授信意向书》提交至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09号执行局二楼接待处)。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