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
1、鹏达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址在晋江市青阳镇青华村泉安中路得添大厦302号房产。建筑面积约为1003.98㎡,起拍价为人民币621万元,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
2、鹏达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址在晋江市青阳镇青华村泉安中路得添大厦102和202号房产。102号店铺建筑面积约为852.46㎡,起拍价为人民币1976万元,202号商业建筑面积约为1003.98㎡,起拍价为人民币816万元。保证金人民币350万元。
有意竞买标的1者,应于
看样时间:2013年 12月10 日、11 日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地址:泉州市温陵北路68-76号五交化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595-28933888、13905981383
法院监督电话:0595-22139771
另委托人通知:相关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股东、承租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注:本拍卖公告的信息可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www.rmfyssz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