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12月17日(星期二)下午3:00 时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拍卖标的:
1、丁宝珍所有的登记在丁钊荣名下的位于晋江市瑞璟香榭花都1幢2008室。建筑面积约为161.75㎡,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
2、鹏达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址在晋江市青阳镇青华村泉安中路得添大厦302号房产。建筑面积约为1003.98㎡,起拍价为人民币621万元,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
3、鹏达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址在晋江市青阳镇青华村泉安中路得添大厦102和202号房产。102号店铺建筑面积约为852.46㎡,起拍价为人民币1976万元,202号商业建筑面积约为1003.98㎡,起拍价为人民币816万元。保证金人民币350万元。
4、吴长川为业主的南安市长川图文设计室所有的址在南安市仑苍镇水暖城一期A3栋31-33号店面及212号套房。建筑面积约为303.05㎡,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有意竞买标的1、2、4者,应于2013年12月16日17时前向本公司缴纳竞买保证金(以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并携带缴存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本公司泉州分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标的3者,应于2013年12月16日17时前到账,汇入户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3510701040001360;开户行:农行丰泽支行营业厅,汇款时注明用途为(2013)泉中法委拍字第28号标的保证金。并携带银行转款(转账)凭证及竞买人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人资格确认手续。
看样时间:2013年 12月10 日、11 日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地址:泉州市温陵北路68-76号五交化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595-28933888、13905981383
法院监督电话:0595-22139771
另委托人通知:相关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股东、承租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注:本拍卖公告的信息可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www.rmfysszc.gov.cn
2013年11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