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委托,本行定于2010年11月3日下午3时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市集中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位于东莞市城区东兴路罗沙大厦第1幢14层10号房屋,建筑面积约160.7㎡,起拍价546400元,保证金8.2万元;(被执行人:张代刚、东莞市长顺商贸有限公司、东莞市裕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看样时间:于2010年10月19日下午3时在标的物管理处集中。
三、展示时间:2010年10月18、19日。
四、竞买登记:有意竞买者,请于2010年10月27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日前到本行办理登记手续。
五、注意事项: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城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六、联系方式:
查询电话:22413434、22414440(传真)15920255770(何生)
本行地址: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
收款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账号:44001778986059888888
开户行:东莞市建行石龙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