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2月1日(星期五)上午9时在本公司拍卖厅(景德镇市广场北路1号广场公寓A座603室)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景德镇市东门头胜利路71号写字楼,共4层。1-3层已办证,面积211.5㎡;第4层自建未办证,面积约40㎡。整体拍卖起拍价118万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展示。
三、注意事项:
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报名参拍需交纳10-50万元竞买保证金。如竞买成功且无违规,此保证金即转作货款;如竞买不成功且无违规,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交纳保证金户名: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景德镇市分行营业部;帐号:3211 0104 0013 573。报名时需交纳200元资料费(不退还)领取拍卖资料。
注:上述拍卖标的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均可按规定报名参加竞买,或届时到场参加拍卖会,否则视为自行放弃权利。
四、联系方式:0798-8222698 13217989828
五、参拍报名事项:
1、单位参拍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个人参拍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同时需交清保证金(凭银行进帐单或现金交款单),方可报名;
2、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月31日下午四时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2:00—4:00时。
3、委托人可依法要求本公司暂缓、延期、终止拍卖,提请竞买人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