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8月23日(星期二)下午三时整,在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楼会议室召开拍卖会: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位于景德镇城区瓷都大道535号1栋二层写字楼房产,建筑面积1074.79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集体土地使用权类型)为有偿(出让),房屋编号为5137,规划用途为办公用房,框架结构。起拍价214.22万元,竞买保证金50万元。
二、以上标的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展示。
四、以上标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者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五、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至8月22日16时。有意参与竞买者,报名时企业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委托书二份,个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来本公司(景德镇市莲社北路陶瓷大世界燕来坊C06室)办理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须在2016年8月22日16时之前到达法院指定帐户(户名: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江西省景德镇市农行营业部,账号:14321101040013573)才具有竞买报名资格(以实际到账为准),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息)。报名资料费200元(不退还)。
六、委托人可依有关法律规定要求拍卖公司暂缓、延期、中止、终止拍卖,提请竞买人悉知此规定。
江西天河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