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4月27日上午9时整在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北路138号金融大厦18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镇牡丹小区18幢703,704室房地产。建筑面积分别为42.09㎡、42.99㎡,设计用途均为非住宅。整体拍卖。起拍价:585600元,保证金:58560元。
二、标的展示:2012年4月23日、24日。
三、注意事项:
有意者,请与本公司联系具体事宜,资料备索。参与竞买者,请于2012年4月25日16时前携带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1、拍卖标的交付方式为交吉拍卖,标的物原业主有欠物业管理费,该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2、拍卖成交后,过户环节中双方应缴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3、买受人一旦买受上述标的物,即表明买受人接受上述标的物的现状,买受上述标的物后发生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有未尽事宜按法律有关规定办理。
保证金支付方式:竞买人自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后登陆广州审判网,在广州审判网首页“委托中介”栏目点击进入“拍卖保证金缴款通知及确认书”下载,或直接到我公司填写打印《拍卖保证金缴款通知及确认书》,在2012年4月24日17:0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划付到法院代管款账户,以法院代管款账户开户银行到账为准(户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深圳发展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11000858447501;拍卖号:(2011)穗中法拍卖字第42号),凭确认书办理缴款或缴款确认(缴款方式详见上述确认书),划款时必须注明拍卖号及“拍卖保证金”字样。竞买登记实行实名制,委托他人代交保证金、代办手续的,应在办理竞买时提交委托书。
四、联系电话:0574-87704422 87704115 87331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