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1年12月14日上午09:30在本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02号<6-2><6-48>(建筑大厦)的房地产,房屋证载建筑面积约93.57㎡,土地使用权面积约5.51㎡,国有出让办公用地;起拍价63万元,保证金10万元。
二、咨询展示:自刊登之日起与我司联系,自行前往踏勘。
三、注意事项:
标的物的竞买人须在12月12日16:00前将保证金汇入江北区人民法院指定帐户(帐号:94090155260000151,户名: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后,到法院开具收据,并及时将身份证复印件、收据传真到我司,否则不予登记。
注: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买,如不登记参加竞买,则视为主动放弃优先购买权利。与标的相关的申请人、被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及担保物权人请于拍卖日到达拍卖会场。
四、联系电话:0574—87315867 传真:0574-87315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