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江东区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1年10月28日上午9时在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宁波市解放南路15号<4-2>房产及装修(现实际标注为411室)。建筑面积约90.24㎡(房地产查档资料证明书显示);土地面积约11.28㎡,国有出让办公用地(土地使用权拍卖核准书显示)。起拍价:47万元,保证金:5万元。
二、咨询展示:即日起至10月26日自行看样,或提前来电预约拍卖公司统一安排。
三、竞买登记:
竞买人须于2011年10月26日下午4:00前自行将拍卖保证金汇入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农业银行曙光支行,账号:3915 9001 0400 07178),凭银行收款凭证到江东法院立案大厅换取收款收据,凭法院的收款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于10月26日下午5:00前到本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委托拍卖手续在拍卖公司现场办理)。
注:此次拍卖为有保留价拍卖,即不达到保留价不成交。请标的涉及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以及优先购买权人准时出席拍卖会。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登记竞买的即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电话:0574-87741212 87756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