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浙BY5446风神轿车拍卖会
内容: 受江北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将拍卖如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
标的一:浙BY5446风神轿车一辆。参考价:6万,保证金:1万;
标的二:位于江北区三和嘉园16,18号房地产,其中证载建筑面积118.8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3.78平方米,国有出让商业服务业用地。参考价:80万元,保证金:10万。
二、拍卖时间:标的一: 2009年6月26日15点;标的二:2009年7月3日15点;
三、拍卖地点:本公司拍卖厅
四、报名方式:
1、保证金缴纳方式:标的一:2009年6月25日15点30分前缴纳至本公司;标的二:2009年7月2日15点30分前缴纳至法院指定帐户(户名: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账号:94090155260000151)并由法院财务室出具保证金收据。
2、登记时间:参加本次拍卖的竞买人,请按照相关手续办理登记,登记时间: 标的一:2009年6月25日17点前;标的二:2009年7月2日17点前。登记时携带保证金收据及相关有效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