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依据、执行法院
执行依据:(2022)粤0491民初389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法院: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
二、房产概况及拍卖标的
标的物座落:珠海横琴新区祥澳路108号611办公。
建筑面积:103.51平方米。
登记产权人及产权证号码:登记产权人为:珠海蓝琴发展有限公司,权属证号:201700077。
登记详情参见附件1
现产权人取得产权登记。
当前占用使用情况:无人使用。
特别提示:本拍卖标的在拍卖成交后能否办理确权过户,竞买人需自行向相关部门询问。
拍卖标的:珠海蓝琴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上述房产的100%份额。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三、本场拍卖的网络平台及拍卖时间
网络平台:淘宝http://sf.taobao.com/0756/02
拍卖时间:2024年2月19日10时至2024年 2月20 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拍卖时间自动延长5分钟。
认为拍卖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认为对拍卖房产享有足以对抗执行的实体权利的,应在开拍前十五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二百二十七条之规定,向本院立案庭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及时通知本案赖助理,联系电话:0756-2298571。逾期提出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四、拍卖主要条件
(一)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应当符合购买该房产的当地政策规定。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拍卖房产:
1.本院;
2.淘宝网;
3.第1至2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4.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
(二)拍卖税费负担
本次拍卖各付各税,基于本次拍卖交易产权过户形成的税费,由原产权人、买受人依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的部分。买受人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等)以税务部门确定为准,由买受人自行缴纳。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中先行缴纳垫付,买受人应于收到本院裁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并凭相关票据原件至本院申请垫付税费结算。逾期不缴或因房产不能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等原因无法缴纳税费的,不予办理。
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房产水、电、气户名变更手续。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单位咨询确认。与拍卖房产相关的户口迁移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三)起拍价、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
经询价,该不动产评估价为3234043元,本院确定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为3234043元,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为16000元。
(四)保证金
参加本次拍卖需要依据网络平台指示交纳保证金64万元。
(五)优先购买权人
目前无已知对本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六)拍卖余款的交纳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自动充抵价款。拍卖余款应在接到本院《缴纳尾款通知书》(发送至竞买人预留手机或邮寄地址)之日起十五日内汇入本院指定的账号。汇款时请注明如下字样:执行案号:(2023)粤0491执1016号,所竞拍房产:珠海横琴新区祥澳路108号611办公,权属证号:201700077。
买受人交清余款后,应及时与本案司法辅拍专员何女士联系,联系电话:13823032637。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买受人悔拍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成交裁定
确认买受人按期交清拍卖余款,且无撤销拍卖事由的,本院将出具执行裁定书,确认拍卖成交。拍卖房产所有权自该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买受人自行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八)交付
本院按拍卖房产现状交付,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本院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负责将拍卖房产移交给买受人。若被执行人不配合办理移交房产的,本院需要时间强制腾退,若介意交付时间延迟的竞拍者,请慎重考虑是否参拍。
五、咨询、看样时间、方式
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看样时间:2月7日 上午9:30
看样集合地点:珠海横琴新区祥澳路108号611办公(有意看样者请致电上述号码或将拍卖标的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编辑短信发送至手机号码13823032637。请看样者在看样日前两天提前预约,看样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六、其他
(一)竞买人可能的资金保障
如下银行向本院表示,有意为竞买成功且符合其银行发放贷款条件者,提供贷款服务。有需要者,请自行提前咨询: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联系人:许经理;办公电话:0756-2992118 手机:18928011608
《中国农业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联系人:张经理;办公电话:0756-2774056 手机:13923376171
【特别提醒】
1. 本院不介入竞买人与相关银行之间的贷款关系,对贷款关系中任何一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2. 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必须按照本公告指定期限、方式缴纳拍卖价款,否则,即视该竞拍人为悔拍,本院将依法重新拍卖,依法处理该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与贷款银行向竞买人发放贷款的时间、方式等无任何关联。
(二)竞买人应当阅读竞买须知
参加竞买须遵守《竞买须知》(详见拍卖网络页面)。《竞买须知》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知。
(三)违规举报监督电话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756-2998590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