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将定于2023年10月24日10时至2023年10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对下列标的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中茵商业广场4号楼1-914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以实物现状交付为准,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晓和未知瑕疵,成交后不得反悔,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一切以房屋现状交付为准,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起拍价:55.916万元;保证金:11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电话:13659085631或400-999-8092。咨询请于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节假日除外)。
三、标的情况:根据《评估报告书》载明该标的建筑面积约90.77㎡(房屋面积以产权实际登记面积为准)不动产权证书号:苏(2018)徐州市不动产权第0133496号,土地用途:商务金融用地,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土地终止日期:2047年11月14日,房屋用途;办公。
特别提醒:1. 该标的所展示的资料与照片仅供参考,最终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确定为准。若该标的物被第三方占用或租赁他人使用的,竞买人在参于竞买前应当自行了解使用现状。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进行实地核实了解,如未了解参与竞买而产生的相关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因该标的系刑事涉案财物,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过户中涉及的买卖双方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包括所欠税、费、土地出让金和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费及二次过户)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全部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相关部门核算为准。
四、辅拍机构费用负担原则:根据川高法﹛2023﹜8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内如无人出价,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最后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竞价时间将自动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0月1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十、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淘宝系统将对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价余款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部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部幸福路支行;账号:6232 8136 7000 2089 381 并备注“执行案号【(2023)川1321执1530号】余款)”。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二、若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支付的,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资料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400-999-8092
本院地址:南部县金葫路迎宾大道196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南部县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