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蔚蓝国际11701室办公房二拍
发布: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7-02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2次
编辑:张筱
关注: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7月2日10时至2017年7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蔚蓝国际11701室办公用房(位于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3号“蔚蓝国际”1幢1单元A座11701室办公室用房,房屋产权证号:西安市房权证莲湖区字第1075110005-17-1-11701~2号,建筑面积:324.38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248.67平方米)。
起拍价:214.902万元,保证金:40万元,幅度:增价幅度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6月15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7年6月30日10:00-11:00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6月2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高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泾河工业园区分理处
账号: 3700029409014413956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陕西中信不动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报告书。
举报监督电话:029-86912201,029-8691600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9-86917962(张法官)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