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弘辉大厦68㎡办公房拍卖
发布: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3-26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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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将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徐州市弘辉大厦1-1203室房产。建筑层数12层,建筑面积68.07平方米,房产登记时间2010年6月11日,地类用途为办公,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2057年4月18日。土地使用权证已办理,未提供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徐房权证鼓楼字第93669号。
起拍价:45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价时间:
标的物共进行两次网上拍卖,第一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第一次拍卖成交的、申请人同意接收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两次拍卖均流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变卖。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17年3月26日10时至2017年3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撤回拍卖。拍卖人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上重新公告。
三、拍卖方式:
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评估价、起拍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本标的评估价为45万元。
第一次拍卖起拍价:45万元,保证金:5万元,加价幅度:5000元。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财产所在地存在限购限制政策的,竞买人资格以当地限购限制政策为准。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提前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拍结束后,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徐州开明支行,账号:60080188000071635),竞买人务必在缴款前核对户名,确认无误后继续进行缴款。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6-83637725,监督电话:0516-83637773
联系地址: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网上司法拍卖工作室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