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司定于2017年3月2日上午10:30分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西门三楼A306室(韩江路33号)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物:
3、位于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号F19A室(面积:406.02平方米)。起拍价:3858840元;保证金:38万元。
上述标的物第1-8项有关说明:1、该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法院不负责拍卖标的物产权转移,过户产生的风险。2、拍卖成交后,其办证、过户所需缴交的一切税、费、金(包括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与标的物有关的其他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或承受人承担。对此,竞买人应自行向有关国土及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了解清楚。3、房产涉及到的水电、物业管理、有线电视收视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的费用和手续,均由买受人承担和自行理楚。
备注:上述标的物第1-3项为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金平执行局委托拍卖。监督电话:88544282。有意竞买者, 需提前到我司领取流程表,并按流程表提示办理缴交保证金相关手续。请于2017年2月28日下午5时前将相应的保证金汇入指定帐户(以到帐为准),并带齐缴费凭证及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到我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第4-5项为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委托拍卖。监督电话:88891733。有意竞买者,请于2017年2月28日下午17:00前将相应的保证金汇入指定帐户(以到帐为准),并带齐缴费凭证及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到我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第6-9项为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委托拍卖。监督电话:86985041。有意竞买者,请于2017年2月28日(下午5时前)到澄海法院领取缴交保证金通知书,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带齐有效证件到我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标的展示时间:2017年2月23-24日。对拍卖标的物主张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必须在截止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前五日向委托方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据资料,经委托方审查确认,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方可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应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与委托方联系,向委托方递交异议书及依据。
汕头市工商局监督电话:0754-88563242。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砂路111号汕头粤海大厦9楼
联系电话:0754-88893066、88875189李小姐
汕头市源祥拍卖行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