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卖财产:九江市浔阳东路196号诚信花园1栋1单元201室(住宅),建筑面积137.14M2(包括装修、家电、家具),产权证号:九房权证字第163632号。
说明:1、产权过户费等相关费用均由被执行人承担。
2、上述商品房变卖价为60.5万元。
3、本院依现状变卖,如有误差,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买受人一经应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完全接受变卖标的的现实品质及瑕疵,对标的的质量、状况、结构、面积等现状都认可,并愿意对自己的应价行为承担一切责任。
二、有意购买者,请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欲购财产的全部变卖价款汇入本院指定帐户,并持有效证件及汇款凭证到本院司法技术处办理相关手续。有多人购买的,以持全部价款汇款凭证最先到本院办理变卖手续的为最终买受人。
三、与本标的相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变卖,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四、本院指定账户:(户名: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行:九江银行营业部 账号:727010100100174730)。
五、联系电话:0792-8537816 0792—8537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