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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阳光花园-二期2号楼302室一拍

发布: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2-26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12月26日10时至2016年12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天津开发区明园路1号2号楼1门302室房地产,砖混结构楼房一幢,总层数6层,所在层3层,证载建筑面积116.36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用地面积66.9平方米,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使用终止日期2045年5月22日。房地产权证号114030906859。该房地产有查封和多个轮候查封。该房地产现有承租人使用,租期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年租金10000元,已交租费至2016年底。需由买受人自行与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解决房屋交接、腾房等问题。
    起拍价:207.59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12月19日9时起至2016年12月20日15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向法院咨询看样时间,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1月4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天津第三大街支行,账号:0212010104002065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天津蓝禾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号津蓝房地评字【2016】第060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22—66306217,监督电话:022—66306537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洞庭北路(北塘)鑫盛商务园1号楼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二○一六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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