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12日10时至2022年9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天津市开发区顺达街88号和润园7-3-202房屋,不动产权证号114021301742,建筑面积148.86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总层数6层,所在层2层,钢混结构,登记日期2013年05月09日;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期限至2047年07月31日。
已知瑕疵说明:有查封;有抵押;未腾空;有欠费;截止2022年7月20日物业欠费350元,供暖不欠费。水电气欠费情况不详。
起拍价:2576580元,保证金:26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提示:1.我院法拍房通过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淘宝网)进行公开拍卖,未与任何房屋中介机构合作,所有符合竞买条件的主体均可自行在淘宝网购买,无需通过中介机构购买或代为购买;2.法拍房除拍卖成交款外,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佣金、手续费等费用;3.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应当按照房屋所在地购房资格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确认自身具备购房资格;4.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缴纳保证金后视为自愿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5.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因买受人在房屋所在地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该次司法拍卖无效,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6.竞买人自身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参与竞拍,恶意竞价导致严重影响司法拍卖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7.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竞买人应提前向税务机关了解标的物过户产生的税费金额,税费具体金额以税务机关或管理部门收取为准。
天津市现行限购政策:自2017年4月1日起,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普通新建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不含因房屋征收拆迁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及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和二手住房。在全市范围内,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非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拍卖结束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天津市津拍拍卖有限公司开展咨询看样工作,看样时间定于2022年09月9日上午10:00—10:30(依疫情变化而定),请有意者于工作时间提前电话预约看样。咨询电话:18920053025(天津市津拍拍卖有限公司)。
三、产权转移的税费承担方式:拍卖财产产权转移产生的税费(仅限税务和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收取税费)依照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需先行垫付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仅限税务和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收取税费),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真伪或者品质等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买受人悔拍的,需买受人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鑫盛商务园1号楼)签署确认悔拍笔录。
五、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六、执行依据法律文书号:(2019)津0116民初28100号民事判决书。
七、尾款支付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物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拍卖须知》系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举报监督电话:022-6630623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920053025(天津市津拍拍卖有限公司)、 022-65270606(拍卖组)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