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6年10月28日10时在鄂州市滨湖西路90号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举行涉讼房地产权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位于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仁义路34号1宗房地产,土地面积2892.9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性质住宅,剩余使用年限约46.5年,证号为鄂州国用(2001)第2-55号。房屋3582.23平方米(未办房产证)及围墙路面等附属建筑物,拍卖参考价为人民币667万元,保证金150万元。
二、标的展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可预约展示标的,展示电话:0711-3223611,18608651055(严先生)。
三、竞买登记:竞买人须于10月27日16时(到帐为准)之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并到鄂州市武昌大道199号正阳广场4楼本公司财务室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登记电话:0711-3213268。收款人:湖北正丰拍卖有限公司,帐号:17-591601040005969,开户行:农行武昌大道支行。
四、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
2、办理权属过户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办理。
3、该标的房产现为无证状态,委托人、拍卖人均不担保该房产办证结果,房产初始登记办证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由人民法院按司法程序移交拍卖标的。
五、公告媒体:2016年10月11日《楚天都市报》。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711-3389876。
特此公告
湖北正丰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