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众拍网

首页 > 拍卖公告 > 住宅>正文

泸西县石秀小区446㎡住宅楼二拍

发布: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0-30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2次 编辑:张筱 关注: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10月30日10时至2016年10月30日22时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泸西县中枢镇石秀小区1幢1-4层住宅楼,总层数为4楼,混合结构,建筑面积446.33平方米,天井占地约21.58平方米,房屋外墙防水乳胶漆粉刷,房屋基础无沉降,墙体平直无倾斜裂缝,屋面无凹陷裂缝,无浸透现象。住宅周边建有停车场,绿化设施较少;道路、给水、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齐全;超市、诊所、银行、果蔬市场等公共设施配套齐全。红河实信司鉴[2016]房地鉴字第02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评估结论为129.3万元。第二次拍卖起拍价为116.37万元;保证金为20万元,增价幅度为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10月14日起至2016年10月29日止接受咨询(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联系于2016年10月29日上午10点统一安排由申请人带领看样,过时不候。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六、该房产现被执行人居住其中,房产证及土地证均由被执行人持有,竞买人竞买成功后本院将依法强行腾房交付买受人。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法院协助买受人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11月7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行蒙自明珠路支行,账号: 5300166635105100715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73-3710115   18887313401(江法官)
    标的物交付联系人:何法官 0873-3710089
    举报监督电话:0873-3710010
    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中段(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10月14日

更多拍卖资讯敬请关注:   众拍网   拍房网   房产过户税费估价表

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

友情提示:如有符合您条件的住宅,第一时间告知您。

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房产、土地交易客服电话:

0519-88128578
0519-88169515
拍卖公司QQ群 投资人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