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2月27日至2016年4月26日共60天期限内对被执行人詹积满和配偶所有的坐落于南平市建阳区漳墩镇北大路1-3层住宅房地产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1、2016年2月27日至2016年3月17日为第一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10时至2016年3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未成交,则进入第二阶段变卖期。
2、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4月6 日为第二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6年4月5日10时至2016年4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则进入第三阶段变卖期。
3、201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26日为第三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10时至2016年4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则本次变卖程序终结。
一、变卖标的:被执行人詹积满和配偶所有的坐落于南平市建阳区漳墩镇北大路1-3层住宅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潭房权证字第2002257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潭国用(1996)字第009693号】
起拍价:350000元;
保证金:50000元;
增价幅度:2000元。
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不设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两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网上变卖不需要支付佣金。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9050410010010000101305),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十、与本案变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变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9-8292813
监督电话:0599-8292810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