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行定于2011年3月10日(星期四)下午三时三十分,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西门三楼A306室(韩江路33号)举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汕头市龙湖区蓝田庄南区48-53幢合共65套(抵押证号:粤房地他证字第0091298号)的房地产,总建筑面积为8655.54㎡(产权记载面积如与实际面积有误差,拍卖成交款多不退,少不补)。捆绑拍卖整宗起拍价:11122800元。该项标的物拍卖成交后营业税可在拍卖款中抵扣,其他过户所需的一切税、费、金按有关规定缴纳,上述65套房地产自2001年10月至2010年12月累计欠缴税款金额为2223378.35元。具体应缴税款应计算至房地产拍卖成交后纳税之当月止。上述地税款在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到税务部门缴交。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是否存在欠交、及欠交数额由买受人自行与物业部门理楚支付。
二、拍卖时间:2011年3月10日(星期四)下午三时三十分
三、展示时间:2011年2月21日-3月4日(预约查看标的物)。竞买保证金为起拍价的10%。
四、注意事项:
有意参加竞买者,请提前与我行联系。并应于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2011年3月7日下午4时前(以款到帐为准),带齐有效证件原件及竞买保证金或缴款凭证到我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索取资料。如对上述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见报十天内与我行联系,并向委托方提交异议书。有意在本场拍卖会上对上述标的主张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需在截止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五日前向委托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及依据,并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否则,视同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联系地址:汕头市民族路147号(新编:67号)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