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5月6日14:3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厅以电子竞价或现场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位于山东省莱阳市五龙北路309号综合楼部分房地产、龙门西路189号A区20号公寓部分房地产、龙门西路189号21号住宅楼部分房地产,总建筑面积12488.04平方米。根据评估报告显示,评估价为3183.0819万元,竞买保证金200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4年5月5日11:00(到帐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户名: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恒丰银行烟台上夼西路支行,账号:8535 4012 0122 8030 66,大额支付行号:3154 5600 1108),并于2014年5月5日15:00前凭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山东正和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不负责交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2、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35- 6623940 18663891362 孙经理
拍卖机构地址:烟台市莱山区红旗东路18号台湾村43号楼101室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535-6676105
高院监督电话:0531-68886236、68886217
山东正和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6日
公告发布于2014年4月16日《烟台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