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在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市集中拍卖中心举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东莞市黄江镇板湖村中惠金士柏山花园(一期)35号住宅楼2506号房及家用电器,建筑面积约73.16㎡。被执行人:王苑,起拍价284660元,保证金57000元。
二、拍卖时间:11年2月14日下午3时
三、展示时间:1月24日、25日集中现场看样,1月25日上午11时在标的物门口集中。
四、注意事项:
1、有意竞买者,请于截止日期前将保证金汇入市第三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帐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帐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日前自行到本公司办理登记。
2、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各法庭办理登记手续,截止日期:2月1日。
3、收款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帐号:44001779308053003219,开户行:东莞市建行塘厦支行(银行办理缴款时间:星期一至五 早上:09:00-12:00,下午:14:00-17:00)
五、公司地址:东莞市城区运河东二路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