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委托,本行定于2011年1月30日上午10时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市集中拍卖中心举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位于东莞市南城区白马管理区骏马山庄B2栋802号商品房,建筑面积136.33㎡,起拍价654400元,保证金10万元;(被执行人:石作机)
二、拍卖时间:2011年1月30日上午10时
三、看样时间:2011年1月17日下午3时在标的物管理处门口集中。
四、展示时间:2011年1月17、18日。
五、注意事项:
1、有意竞买者,请于2011年1月24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日前到本行办理登记手续。
2、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3、收款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账号:44001778986059888888,开户行:东莞市建行石龙支行
六、本行地址: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