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7月19日15:00开始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大足支所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大足区中敖镇兴隆街兴隆嘉居2幢4-5-2住房一套(现门牌号为中敖镇兴隆街141号4-5-2)。据评估报告显示,建面约107.85㎡, 210房地证2011字第007603号,住宅、出让地,拍卖保留价28.26万元,拍卖保证金2.826万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大足支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013年7月17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帐户,并于2013年7月18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在重庆联交所大足支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保留价含室内装修价值,不含室内可移动设备价值。
2、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确定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3、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税、费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5、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大足支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43780301 谷老师
大足支所地址:大足区东关五星大道国土资源局五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64386555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161、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