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虞市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0年10月9日上午10时在上虞丽都大酒店会议室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见拍卖文本,以现场展示为准):
坐落于上虞市曹娥街道建开花园11幢603室(含阁楼及附房),证载房屋建筑面积118.28㎡,阁楼建筑面积60.04㎡,附房面积约5.25㎡(无权证),国有出让住宅用地使用权面积29.1㎡,参考价76.5万元,保证金10万元。
二、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现场展示时间:2010年9月29日、30日两天。
三、报名时间:2010年10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报名地点:上虞市人民法院司法鉴定管理办公室。报名时请随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单位须提交营业执照等),并缴纳参拍保证金(不计息,申请执行人在报名前经法院确认后可免缴保证金)。开户行:建行上虞支行青春支行,账户名称:上虞市人民法院执行户,账号:33001656445059900000。报名时须缴纳资料会务费50元。
四、注意事项:请本案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如需参加拍卖的则应办理报名手续,缺席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五、联系电话: 0575-82006991 1895758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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