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22年3月20日10时至2022年3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北海市北海大道35号兴盛花园4幢0504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北房权证(2014)字第003418号、003419号】,房屋建筑面积:87.03平方米。
起拍价:285382元,房产网络询价:392887元,家具家电评估价:5382元,保证金:55000元,增价幅度:2500元。
拍卖财产已知瑕疵:该房屋拍卖成交之前产生的物业欠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拍卖成交之后的物业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实时欠费金额需竞买人自行前往物业了解。具体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前往了解。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广西杰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为保证看样人无障碍到达看样地点,请看样人务必提前至少24小时致电预约看样,预约电话:400-133-0203、13710983737(广西杰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竞拍前,务必登录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详细查阅法院公开的资料,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网络拍卖平台的要求报名竞买,充分了解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对标的物的介绍信息,实地看样,了解竞买人资格、委托代理、尾款支付、及办理交割方式等内容。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未有淘宝网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提交网拍授权委托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特别提醒:1、不动产过户应符合标的物所在地的不动产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请竞买人务必自行前往并询问清楚,慎重决定是否购买;2、拍卖标的按权利现状拍卖和交付,不动产拍卖面积与过户办证面积不一致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款不予退还,也不适用多还少补;3、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权利现状取得土地或房屋的,后续的产权过户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负责出具宗地测绘委托手续及规划、工程建设等相关批准书许可证的权利人变更事项;4、若拍卖标的暂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拍卖成交或以物抵债后,法院在向登记机构发出拍卖成交裁定或以物抵债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后,待买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拍卖成交的财产能否办理过户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办证不能的风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5、竞买成功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法院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依法应由转让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于领取过户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先行垫付完税,并凭已缴费凭据到法院办理退还手续(标的物涉税情况请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的相关职能部门咨询),逾期不办理的,本院将不再受理,可由买受人垫付后,再由其在拍卖所得价款外自行向相关的纳税义务主体主张。
八、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房产后,应按本公告的期限要求将拍卖成交余款交至本院,逾期不交或者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本院裁定重新拍卖后,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如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如保证金数额不足以交纳的,原买受人需要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强制执行。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与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七个工作日前到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并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3月24日11时(结束3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海市北京路支行,账号:611981795335(请勿将保证金汇入该账号,保证金缴纳方式请详细观看教程及视频)】。
2.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是,具体请咨询相关银行。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四、特别说明:因被执行人谢南生、吕爱花去向不明,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无法通知,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779-3930680(陈法官)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