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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燕都鑫城小区56㎡住宅拍卖

发布: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7-09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郭晋滔 关注:

     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7月9日10时至2021年7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京津路27号燕都鑫城小区8号楼3单元603室房产,建筑总面积56.2平方米,钢混结构。
     评估价:447239.6元
     起拍价:447239.6元,保证金50000元,加价幅度4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7月8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该标的物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请各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周边走访。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示: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到标的物登记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并进行实地看样,未咨询且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法应由原产权人为自己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承担的税费由原产权人承担)及产权过户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其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灯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7月1日17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资金作为应缴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7月16日17时前缴入我院指定账户(户名:香河县人民法院;账号:574050100100063547;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行;行号:309146404052)。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316-808611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8630699509  王法官
     联系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新华大街69号
 廊坊市香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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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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