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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丁香路398㎡住宅拍卖

发布: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0-17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徐峰 关注: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0月17日10时至2017年10月20日10时在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1066弄29号1-3层及地下1层(权证号:浦2006043210;1-3层建筑面积:397.69平方米,联列住宅;地下1层建筑面积:127.72平方米,特殊用途);登记日期:2006年6月。土地宗地号:浦东新区花木镇38街坊31/2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土地用途:住宅;使用期限:2006-4-26至2072-12-9止。
    评估价:3275.06万元。
    起拍价:2784万元;保证金:30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7年10月17日10时至10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7年10月27日16:00时前缴入法院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10月11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顾*、沈*已收到通知,被执行人朱**未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长城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2668899龚女士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99号301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22273347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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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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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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