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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留格庄镇112㎡住宅拍卖

发布:海阳市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9-19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史宏成 关注:

    海阳市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19日10时至2017年9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海阳市人民法院司法才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海阳市留格庄镇驻地邵国辉房产(房屋建筑面积:112.18平方米,出让,住宅,房产证号:海房权证留格镇字第008276,无证房79.05平方米)。


    起拍价:42425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个人竟买者需以本人参与竞买,竞买人若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院办理委托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电话:18561029885,需要预约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网拍标的物电话通知本院登记,报名截至看样前一天16时(双休日除外)。看样时间、地点: 2017年9月11日10:00时集中在东村人民法庭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买受人在竞投前自行了解标的物的所有情况,如参与竞投和买受,视为了解标的物状况和接受标的物。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买卖双方交易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搬迁费用及其他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九、过户的税费及补缴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鉴于目前过户交易税费较大,特别是土地增值税,由于税务部门的计算方法无法确定,无法在评估价格上扣除。
    十、办理过户过程中相关部门测量的面积与原证面积不一致的,以相关部门测量为准,我院不作调整。我院对标的物的过户不作承诺,如出现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两天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二、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三、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9月12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六、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9月25日16时前缴纳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阳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山东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9060106090042050003129),缴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2014)海执字第330号拍卖款,并于2017年9月26日11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海阳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海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办理标的交付手续。
    十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海阳市人民法院拟了解资产市场价值所涉及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资产价值认定评估报告书摘要(报告编号:烟华达资评报字(2016)第89号)。
    咨询电话: 18561029885
    举报电话: 0535-3228865。
    联系地址:北京路81号
海阳市人民法院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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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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