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26日10时至2017年9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北干二苑62幢2单元101室房产(包含装修及家电)。对象所在建筑物主体南北朝向,建成于2000年,总层数6层,所在层1层,共3个单元,一梯二户,混合结构,用途为住宅,属中间套。现场查勘时,估价对象室内布局:三室二厅一厨一卫,室内简单装修。入户防盗门,房间地面铺木地板,墙面为乳胶漆;客厅地面铺地砖,墙面为乳胶漆;厨房、卫生间地面为地砖,墙面贴墙砖。估价对象通风、采光条件良好;水、电等设施齐全,维修养护情况一般。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为空置。物业是否有欠费请咨询当地物业(买受人承担)。
建筑面积96.8平方米(套内面积88.64平方米),用途住宅,登记日期2013年8月12日。估价对象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能否办理请咨询相关部门,如能办理,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地理位置:东至永金路,南至河道,西至永久路,北至红枫路。
起拍价:120.4万元,保证金:18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开拍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去看样,法院无统一安排。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费用承担:1、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按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2、标的物可能涉及的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行政法规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不迟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在2017年10月11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乐清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账号:19 2701 0104 0001 850)。
为了即时到账,请到法院立案大厅7号窗口支付现金或直接刷卡缴纳拍卖余款,不建议通过付余款。
案号:(2017)浙0382执字第603号。
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乐清市人民法院网拍办公室(地址:浙江省乐清市良港东路乐清市人民法院201办公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15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网银)。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71-8675282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88263703 联系地址:杭州市紫花支路6号。
技术咨询:400-822-2870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