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委托定于2011年11月9日上午10:00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拍卖如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龙南路22号1幢5单元45号—63号(五楼19套住房),建筑面积共计约为964.97㎡,整体拍卖,参考价328.1万元,保证金50万元;
二、特别说明:1、标的过户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2、拍卖成交价款在拍卖成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3、请涉及以上标的物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购买权人于拍卖会到场,若要参加竞买,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竞买手续。
三、标的物展示时间和地点:从2011年10月25日至拍卖前一日止,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
四、有意竞买者,需将保证金汇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于2011年11月8日16:30分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并查询相关资料,竞买人方取得竞买资格,未成交者在拍卖结束后三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如遇国家节假日顺延。
收款单位: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账号:880 501 200 012 043 52
开户行:泸州市龙马潭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莲花池分社
(汇款时注明: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异地汇款请用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汇款,不能用网上银行汇款。)
五、公司电话:18982720166 、 13982408076 、13982719339 法院电话:13550880002
六、公司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中路42号楼8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