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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阳光新城92㎡住宅拍卖

发布:绵阳市涪城区人民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21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徐峰 关注: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8月21日10时至2017年8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南段41号阳光新城6幢1-402号成套住宅。建筑面积:92.0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33.69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绵房权证市房监字第200718990号;国有土地证号:绵城国用(2007)第27639号。
    起拍价:379260元 ,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8月1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7年8月15日10:00--11:00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8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8月30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行,账号:95100301000189994220000,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联系人:曹法官
    法院咨询电话:曹法官 0816-2217082
    法院联系电话:0816-2216513
    举报监督电话:0816-2211172
    联系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绵安路43号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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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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