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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城市花园X2栋-1-102室住宅拍卖

发布:辉县市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4-27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关注:

    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4月27日10时至2017年4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位于城市花园X2栋楼1单元102室房产。
    起拍价:480000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5月15日起至2017年4月26日16时止(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辉县市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 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5月10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辉县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辉县支行,账号:170402212902101326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373-6256216,监督电话0373-6256189
辉县市人民法院
二○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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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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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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