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7年2月17日9:30时,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四楼拍卖大厅(4001室)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
第二次拍卖:位于聊城市柳园办事处龙山路龙山小区23#1-3-1室及附储藏室一处。拍卖参考价:43万元,竞买保证金:3万元。
以上信息源于评估报告,仅供参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止,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四、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拍卖公司现场;申请优先购买权或联合竞买的,必须采取线下报名方式。)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017年2月15日前(以到账为准)将保证金缴至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并于2017年2月16日16时前办理完毕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五、特别说明:
1、标的物现设有抵押,抵押权人为申请人。
2、如标的存在租赁、居住情况的,租赁权人须持有效租赁材料证明办理报名手续,经委托人确认后其享有优先购买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协调解决相关事项,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3、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相关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4、拍卖成交后,标的交付按司法程序办理,法院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移交、产权转移(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并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
5、标的物移交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的,以相关主管部门确权面积为准,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价格。
7、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8、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拍卖公司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10、优先购买权人只能采取线下报名,应在2017年2月16日16时前,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拍卖公司现场办理优先购买事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11、与上述标的有关当事人、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届时应参加本次拍卖会,如缺席,则丧失相关权利,本公告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13012681572 (王先生) 15506690066(郑先生)
联系地址: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山东正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