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鹰潭市人民政府批准,由鹰潭市国土资源局委托鹰潭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和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承办,定于2011年1月12日15:00在鹰潭市沿江大道5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举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位于信江新区经一路以东、纬二路以南土地,宗地编号:360601100036#,宗地面积:87000.08㎡,出让面积:84105.67㎡(126.16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容积率:≤2.6,建筑密度:≤20%,绿地率:≥40%,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起拍价10340万元,竞买保证金2068万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以增价方式竞买,在不低于底价的情况下,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拍卖时间:2011年1月12日15:00
三、竞买申请与登记:
竞买人应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且具有良好信誉的房地产企业。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可于2010年12月14日至2011年1月11日17:00,到鹰潭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沿江大道5号)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1日下午16:00。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鹰潭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1年1月11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竞买保证金交纳帐户:
本次出让五宗地块地块成交价款均分二期支付,第一期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按成交价款50%缴纳,余款自成交之日起半年内付清。收款单位:鹰潭市财政局,开户行:市建行杏园支行,帐号: 36001951600052503658。
五、开发动工、竣工时间:出让地在2011年12月30日前开工建设,在2014年12月30日之前竣工。
六、注意事项:
1、竞买申请人必须在报名前与市建委办签订《投资意向协议书》并由市建委办出具诚信证明。
2、宗地范围内的公共绿地由竞得人按政府批准的方案出资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3、鹰潭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七、联系地址:
鹰潭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上饶市沿江大道5号
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上饶市带湖路80号(新闻大厦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