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贵溪市人民政府批准,贵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DL201202001
|
贵溪市贵溪大道以东、规划道路以南 |
31997.52 |
居住 |
≤1.55 |
≤30% |
≥30% |
70 |
3200 |
1700 |
21322.87 |
商业、居住 |
≤4.1 |
≤42% |
≥13% |
商业40、居住70 |
其它规划指标以《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在不低于底价的情况下,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在2012年2月9日至2012年2月29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报名截止及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9日16时。
五、本次拍卖交易活动定于2012年3月1日15:30时在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网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统一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可从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
七、资格审查:
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具有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八、其他事项:
1、竞买保证金的银行帐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竞买保证金子帐号。
2、土地竞得人必须按贵溪市城乡规划局提供的《贵溪市花园村委会花园安置房设计图纸及验收标准》建设建筑面积为49596.16平方米的安置房和1600平方米的产业安置房,贵溪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按建筑面积1200元/平方米进行回购,按照城市道路Ⅱ级标准无偿建设出让地块北侧长449米、宽30米的规划道路,具体标准参照贵溪市冶金大道南延伸段道路标准执行。
出让人:贵溪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701-3315676
联系人: 黄 萍 13707012385 陈 华 13970162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