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铅喷锡机等设备拍卖
发布: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3-23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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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3月23日10时至2017年3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被执行人温州市永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所有的现存放于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686号厂房内的无铅喷锡机、成品清洗机等机器设备,具体清单由各竞买人自行下载附件查看。
法院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等 ,交易所涉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说明:变卖成交后,以现场交付的机器设备实物与数量为准,该设备存在的瑕疵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物品交付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拆除、搬运、运输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变拍价:35万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
特别说明:变卖期限为60日,本次变卖竞价期限为15日,如本次变卖未成交,于2017年3月25日起至变卖期限届满以本院收到书面申请及保证金的时间先后确定应买人。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本标的现场看样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下午15时00分至15时20分,需看样的竞买人需至少提前一天向本院联系预约,如无人预约,本院将不组织现场看样。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3月17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变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7年3月31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执行款,开户银行: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账号:201000026329795000005),并于缴纳变卖成交价余款之日起七日内持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行政中心区龙江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如本次变卖竞价期限结束无人应买,自2017年3月25日起至变卖期限届满期间缴纳保证金的,自保证金缴纳之日起7日内缴纳变卖余款,逾期未缴纳变卖余款的,保证金予以没收。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77-56980595,监督电话:0577-86555617。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行政中心区龙江路。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