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振兴陶瓷工艺公司存货拍卖
发布: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3-2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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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3月21日10时起至2017年3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泉州市振兴陶瓷工艺有限公司所有的址在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禾洋工业区其厂房内的存货(含陶瓷成品、半成品、轮式铁架)。
起拍价: 28.075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 3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3月15日起至2017年3月20日17 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变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7年3月28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 农行泉州洛江支行 ,账号:13-511401040009229),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5-22631127(小刘)、22632102,监督电话0595-22636058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