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月6日10时至2017年1月6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玻璃纤维短切生产线一套,型号3200,购置日期2013年。评估价为192万元,起拍价为153.6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成交手续,到安新县人民法院(委托法院)办理其他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12月27日起至2017年1月5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设备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1月11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保定市西城支行,账号:100148016796)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保定诚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保诚评报字(2016-08D5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7731205592(张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0312-3103129(李法官)
联系地址:河北保定市天鹅中路1号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