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部分机器设备转让
发布:北京产交所
拍卖时间:11-13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项目编号 GR2015BJ1001373(原编号:SW1510BJ00144)
转让申请与承诺
转让方名称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标的名称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部分机器设备资产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法人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基准日 2015-07-31
资产评估值 15.970000(万元)
转让底价 15.970000(万元)
交易方式 挂牌转让
挂牌日期 2015-11-02
挂牌截止日期 2015-11-13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否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机械设备
名 称
所在地
规格型号
成新率(%)
计量单位
数 量 32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其他 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3万元交易保证金 。
2、意向受让方需在受让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受让方应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的拆除、运输工作,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现场拆除、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安全作业等相关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需自行提取标的物,标的物的装卸、搬运、运输的一切费用(包括拆除、运输等费用)由受让方负担。前述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发生损坏房屋、建筑物或侵害转让方权益的情况,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之责任;
5、有关标的物需要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的,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转让方予以手续上的协助;
6、因本协议项下的标的物转让而产生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7、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转让标的是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8、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在北交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 3.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15-11-13 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
交纳方式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①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②无上述“保证事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递交保证金退还申请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本次拟转让标的资产未设定抵押、租赁、担保等其他项权利,具体内容详见于北交所备查的《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
会员机构名称 J0017 北京安瑞至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会员联系人 沈奕霏
会员联系电话 18601279498
北交所所属部门 中央单位业务二部
北交所联系人 陈瑜
北交所联系电话 010-66295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