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将于 2015年10月08日10时至2015年10月08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金华市金东区日聚针织服饰厂所有的针织及缝纫设备等(详见评估报告)。
变卖价: 68 万元,保证金: 15 万元, 增价幅度: 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09月30日 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如评估报告所列资产明细与现场实物有差异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变卖资产是否完整,是否可继续使用,请有意者现场亲自查看。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物业费、水、电、交通违章罚款)等。无论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由谁承担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 2015年10月18日16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金华市分行,账号:699901040004090-20120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579-82190007 ;
法院监督电话:0579-82191609 ;
联系地址: 金华市金东区李渔东路1866号;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